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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太古廣場 (0.3 公里)
  • 香港演藝學院 (1.3 公里)
  • 香港會議展覽中心 (1.6 公里)
  • 蘭桂坊 (1.7 公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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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

 納稅是人權還是義務? 納保法上路 學界批評財政部對賦稅人權認知不足


台灣的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有將近700萬人,「納稅,是人民應盡的義務」,一直是政府不斷灌輸人民的觀念,然而,你我可曾想過,納稅人也應該獲得一定的權利保障?去年2月,大法官會議作成釋字第745號解釋,這項被外界形容為「名模條款」的解釋,主要爭論焦點在於所得稅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,「未許實額減除費用是否違憲」。去年底上路的《納稅人權利保護法》,更首度將「賦稅人權」明文寫入法條,讓賦稅與憲法保障的生存權、工作權、財產權的保障,有了正式的掛鉤,然而,《納保法》上路一年,台灣的稅官對於「賦稅人權」的認知,落實了嗎?

由新世代金融基金會、台灣稅法學會與台灣法學基金會合辦的「納稅人權益保護研討會」,今(14)在台大登場,與會的稅法學者普遍認為,台灣「賦稅人權」的落實,還有很長的路要走。

沈臨龍:《納保法》失去了原有立法意義

新世代金融基金會副董事長沈臨龍表示,「納稅是一種義務」,這個觀念深植人心,但納稅也是一種權利,去年底納保法的通過,可以說是賦稅人權重要里程碑,然而,過去一年該基金會舉辦多場研討會,卻發現不少學界人士認為,《納保法》當初在立法過程,很多立委對「賦稅人權」真正意義未能充分掌握,導致最後立法內容,跟人民期待有一段距離,「把話講重一點,這個《納保法》失去了原有立法意義!」

輔大學法系主任鍾芳樺指出大法官釋憲針對賦稅議題,釋字377號解釋, 就主觀層面來看,人民的生存權、財產權,在納稅過程都不該受到過度侵害。(擷取自輔仁大學法律學系網站)

鍾芳樺表示,為了落實賦稅人權保障,稅法的制定上,除了要符合行政法的依法行政、法律明確性與不溯及既往原則外,立法院在制定稅法過程,更應從《憲法》平等權角度,落實量能課稅的精神,才能讓人民的生存權、財產權,不受到稅捐單位的過度侵害。地價稅、房屋稅等財產稅繳納,應該針對財產孳息,而非針對財產本身進行課稅,避免人民為了繳納稅賦,必須犧牲財產。

《納保法》公式制定 混淆薪資特別扣除額與免稅額

另外,針對最近「名模條款」所引發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爭議,鍾芳樺認為,財政部因應大法官釋字745號解釋,所公布《納保法施行細則》的試算公式,該公式制訂過程,執著於「基本生活費不課稅」原則,所可能造成稅損,「混淆了薪資特別扣除額與免稅額概念」,他以財政部過去夫妻所得稅合併申報規定為例,以婚姻關係之有無,形成稅捐負擔之差別待遇,顯示租稅立法若設計不當,可能提供人民錯誤誘因。(推薦閱讀:觀點投書:保護官還是保護民的納保法)

葛克昌強調,「台灣不能從行政便利的角度,來看待稅法」,畢竟人民在申請賦稅複查過程,並沒有所謂「對待給付」,稅捐爭議救濟制度,唯有透過程序保障,才能落實賦稅人權的保障,因此,實務上《納保法》在稅務爭訟的適用上,是優先於《行政程序法》,然而《納保法》立法過程,被行政機關修改很多,喪失納保法靈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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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華郵:總統不構成妨害司法一說大有問題


(中央社華盛頓3日綜合外電報導)美國總統川普的律師主張,總統對所有聯邦調查握有絕對權力,因此無法指控他妨害司法。但部分法律專家表示,這種說法在法律上不無疑問,因為這根本已將總統置於法律之上。

「華盛頓郵報」報導,在一份提交給調查通俄案特別檢察官辦公室的20頁長信裡,川普的律師主張,「總統身為最高的執法官員,川普相關作為在憲法與法律上都不會構成妨害司法,因為那形同他妨害他自己」。

總統的職權很廣泛,在特別檢察官調查川普競選陣營有無與俄羅斯勾結干預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的通俄案裡,川普的律師要如何幫他脫身,仍存在諸多問題。

目前任職狄金生.萊特法律事務所(Dickinson Wright)的法倫克爾(Jacob Frenkel),1990年代末期曾在獨立檢察官辦公室任職過。他說:「事實是,我們目前所見,都是前所未有。」

法律分析家指出,做為行政部門的龍頭,川普可以特赦、開除高階官員,或下令調查收手,但若他的動機是舞弊,這類作為就可能構成妨害司法。

曾代理聯邦檢察總長的卡提亞(Neal Katyal)表示,川普律師這封長信揭櫫「可笑的法律論點」。卡提亞說:「總統不會構成妨害司法的說法,已跟著喬治三世(King George III,18世紀中~19世紀初英國國王)而消亡,即便尼克森(Richard Nixon)一度試圖搬出來。」

法倫克爾表示,這份多達20頁的長信只是委婉地說,「沒有傳票,他(川普)不會到案,即便有傳票,也會掉進持久戰」。

喬治華盛頓大學(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)法律系教授杜利(Jonathan Turley)表示,他相信總統有權赦免自身,但在妨害司法案裡動用特赦恐會有問題,「因為此舉本質上是要阻止起訴或阻撓定罪」。

杜利說:「這都是一些憲法學者多年來關起門討論的東西,而許多被我們看作是無稽的有趣假設,看來會在川普政府下成真。」

福坦莫大學(Fordham University)法學院教授舒格曼(Jed Shugerman)表示,提出特赦的說法可解讀為,是想要警告特別檢察官穆勒,一旦傳喚川普,川普將會特赦一些遭調查者,拉高對抗態勢。

若收到傳票,法律分析家們表示,他們預料川普會加以挑戰,爭議也幾乎肯定會升高至最高法院。專家認為,即便法院可能最終會限縮總統被問話的範圍,但不太可能同意川普律師所主張「總統本身不會構成妨害司法」的見解。(譯者:陳亦偉/核稿:嚴思祺)1070604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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